欢迎光临建设行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质量•安全>>标准规范>>

客运专线活性粉末混凝土材料人行道挡板盖板暂行技术条件(5)

注:L—在构件翘曲方向的总长度(mm)。

4.5.3构件性能检验

4.5.3.1构件抽样方法

检验数量:对成批生产的构件,应按1%抽检。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一批不足100件时,同类型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中应随机抽取一个构件进行检验。

4.5.3.2检验内容与方法

承载能力与抗裂性检验。

1)加载方式

按设计提供的内力分布进行模拟加载;加载设备应采用液压千斤顶,同时采用压力传感器测定荷载值。

在测试的同时注意观测裂缝是否出现,当出现第一条可见裂缝时的最大荷载即为开裂荷载,所引起的开裂截面弯矩即为开裂弯矩。

当构件不能继续承担荷载时的最大荷载即为破坏荷载,所引起的控制截面弯矩即为破坏弯矩。

2)评定标准

开裂弯矩应大于设计弯矩的1.8倍。破坏弯矩应大于设计弯矩的2.0倍。

设计弯矩以设计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

3)当第一个构件检验结果不能全部符合要求时,可再抽取两个构件进行检验。当第二次抽取的两个构件的全部检验结果符合要求时,该批构件可通过验收。

4)当第二次抽取的两个构件中有一个不符合要求时,则该批构件不能通过验收,应进行逐个构件的1.8倍设计弯矩试验,未开裂者可通过验收,开裂者按废品处理。

5、检验规则

对客运专线RPC材料人行道挡板、盖板,按4.5.2条和4.5.3条进行检查、验收,并按批量签发技术验收书。检测应采用经计量合格的工具,并定期标定。

6、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本暂行技术条件第4.5条规定的检验标准执行。

7、质保期

7.1在正常存储、使用条件下,产品质保期为产品交货日起两年。

7.2在质保期内生产厂家应承担更换由于生产者过失造成的不符合本暂行技术条件规定的挡板和盖板。

附录(规范性附录):设计原则

1设计荷载

1.1人行道挡板

人行道挡板设计荷载包括:

(1)列车风压:按《京沪高速铁路设计暂行规定》(上、下)铁建设[2004]157号第6.2.26条采用,应考虑脉动风压引起的动力响应

(2)自然风压:按《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4.4.1条采用

(3)人行道挡板水平推力:按《铁路桥涵设计基本规范》(TB10002.1-2005)4.5.1条采用

(4)人行道挡板振动荷载:是指人行道挡板由于列车高速通过而引起的振动荷载,按下式计算。

式中: ——人行道挡板振动荷载( ),作用于板顶位置;

 ——梁体横向振动加速度,一般取为1.5( ),如有试验资料,可按实测值取;

 ——对于人行道挡板,取板体质量的1/3( );

D——动力放大系数,其取值为(挡板的频率与梁的横向自振频率之比定为β):

 ,当 时;

 ,当 及 时;




相关阅读:

品牌推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