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建设行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质量•安全>>舆论监督>>

全面强化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的对策思考

  □ 葛顺明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是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多地城市进一步筑牢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防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全面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整治。

  提高思想认识

  营造良好氛围

  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基层组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对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用气、用电、用火教育引导。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鼓励业主积极参与,细化预案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增强工作人员和小区居民的安全意识,提高人员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营造小区安全良好氛围。

  ● 社区基层组织

  社区基层组织应切实抓实抓严小区楼道禁停电动车或违规充电工作,坚决杜绝因电动车进楼充电引发火灾的情况。全面规范电动车管理,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清查建筑内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规劝等方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明确整治重点

  提升监管水平

  全面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能力,有效防范“小火亡人”。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具体说来应重点排查八个方面。

  一是查消防设施,重点是小区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管是否完好有效;二是查疏散通道,重点是楼道、楼梯间有没有堆放易燃、可燃物品,有没有违规占用、堵塞;三是查违规充电,重点是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有没有“进楼入户”或“飞线充电”;四是查管道竖井,重点是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是否到位;五是查消防通道,重点是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六是查私搭乱建,重点是住宅外墙有没有违规安装铁栅栏、堆放可燃物;七是查线路,重点是有没有老化、破损或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形;八是查值班巡查,重点是居民小区是否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应急处置要求。

  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系统梳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的工作任务。

  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住宅小区的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共走道及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现象;整治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等现象。

  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不规范问题。排查是否存在停放和充电设施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场地设置不规范、不合理;集中充电设施与楼栋安全出口距离小于6米,集中充电设施不具备充电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集中充电场所未安装喷淋系统;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和充电区域安全监控装置不到位等问题。

  排查安全隐患

  厉行防范措施

  ● 加强安全防范

  物业服务企业应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台账。切实保障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通道正常使用,定期对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的消防泵、消防栓、水带、灭火器、防火门、强排烟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通道、防火避难层等消防安全通道、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所有设施、通道、场所可以正常使用。

  ● 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切实加大对高层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巡查检查力度,对占用疏散通道、私拉电线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立即按照流程上报处置。

  ●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所有住宅宣传栏、电梯广告牌等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消防宣传标语,同时通过业主微信群推送消防安全常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珍爱生命、共创和谐”的浓厚氛围,力求做到消防宣传全员覆盖,不留盲区。

  ● 强化跟踪监督检查

  消防、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住宅小区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活动,及时清理建筑地下室、楼道、消防通道中违规停放的车辆和障碍物。街道(镇)应组织基层力量,对高层建筑、老旧小区、群租房等重点区域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相关执法部门必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分领域开展检查巡查,全面消除各类消防隐患,切实建立消防安全综合防治体系。

  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督导效果

  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贯彻落实消防相关法律法规

  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贯彻落实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对住宅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全面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底数清单、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对相关问题分类推动整改。

  ●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巡查频次

  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特别是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全面排查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管理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公安、消防救援、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消防安全问题。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风险,特别是对隐患较多的住宅小区,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倒逼相关责任主体真查、真改、真落实,确保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时组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四不两直”抽查,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除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加强与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住宅小区内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住宅小区安全。

  作者单位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品牌推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