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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规范小区公共休闲场地用电安全管理
- 时间:2026-10-10 08:52
-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日,《通辽市住宅小区公共休闲场地用电安全管理条例》落地施行,填补了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住宅小区户外公共区域用电安全地方立法空白,为辖区小区公共用电精细化、规范化治理筑牢法治根基。
随着城市居住品质持续提升,城市住宅小区广场、健身活动区、儿童游乐场地、景观水景等公共休闲区域的用电配套设施日益完善。但随之而来的线路老化破损、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时有发生,加之各管理主体责任界定模糊、配套管理制度缺位,小区公共区域用电存在安全隐患。
条例精准破解了以往小区公共用电管理边界不清、部门职责交叉重叠的治理痛点,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全程监管、权责明晰、多方协同”的治理原则,搭建起“政府监管、企业履责、物业服务、业主自律”的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
在权责规范方面,条例细化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及街道、苏木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住房城乡建设、电力、应急、消防救援、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的监管权责。同时压实供电、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规划、建设、验收、运维全流程的主体责任,细化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巡检、安全标识公示、安全宣传培训、隐患劝阻、应急处置及退出项目资料移交等法定义务。此外,条例明确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来访人员的安全用电义务,保障群众隐患投诉举报的合法权益,建立业主自治监督与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列明禁止用电行为及对应法律责任,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处置的闭环管理模式。
当前,通辽市各相关部门多措并举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全面开展小区用电设施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改、老旧小区用电设施升级改造,推广智能监测技术,强化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整治。下一步,当地将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和隐患整治,全力防范触电、电气火灾事故,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童 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