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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筑牢自建房安全管理屏障

  自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山东省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岚山区为试点,坚持“五化”并举、精准管控,筑牢自建房安全管理屏障。

  监管队伍建设标准化。逐级压实市、区、镇、村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配齐监管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巡查车辆,形成“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房屋隐患排查“敲门行动”,组织网格员全覆盖摸排辖区内房屋基础信息,“一户一档”,实现自建房全寿命周期管理。

  工程建设监管流程化。加强事前监管,完善农村自建房建设审批流程,实现村居、社区、镇街三级审批把关,筑起村居建设工程的“第一道防线”。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镇街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加大对工程施工关键工序技术指导和监督巡查、抽查力度,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工程完成后,通过竣工验收方可使用。

  工程质量管控规范化。印发了《关于做好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农村自建房从审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同时要求,开工前,建房业主必须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严禁私搭乱建、擅自加层。

  从业人员素质专业化。岚山区在试点过程中,加大对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解决了建筑工匠无证上岗、看不懂施工图纸、不按操作规程施工等问题,为农村自建房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振兴等工作开展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同时,建立了建筑工匠信用管理档案,把信用评定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信用好的优先推荐申请劳务资质,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工匠资格。

  执法与宣法常态化。充分发挥镇、村干部和第三方机构联动巡查前哨和探头作用,定期排查、常态巡查、动态管理,从根本上遏制危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动基层村(居)民自治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走街、串巷、入户”式宣传提示和指导服务,做实做细群众思想工作,争取居民群众的支持配合,真正让自建房整治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李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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