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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式执法』值得学习借鉴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作为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手段,其规范与否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严格精准规范执法。上海市也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四不式执法”,落实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不缺位,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在一些高危行业,如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等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往往会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就要求执法人员不能有丝毫懈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细致检查。只有做到不缺位,才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不越位,准确把握执法边界。不越位意味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要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进行,不能过度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明确自身职责,不能超越权限对企业进行不合理的要求。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避免权力滥用。

  无事不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无事不扰并不是对企业放任不管,而是在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干扰。这需要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企业进行实时监测,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评估分级。这样既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又能提高监管效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无处不在,构建全方位监管网络。安全生产涉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备和装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等多个层面,无处不在体现的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的全面性和及时性。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整合各方资源,构建全方位的监管网络。同时,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实时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不缺位、不越位,无事不扰、无处不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不仅是对执法能力的考验,更是对责任担当的检验。期待通过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提高执法水平,让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真正成为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实盾牌。

  邢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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