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质量•安全>>行业资讯>>
法治助力疏通“生命通道”
- 时间:2025-02-17 09:36
- 来源:中国建设报
本报记者 林 培
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都是生活中常见的疏散通道,是关键时刻迅速扑救火灾抢救居民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的重要保障,应当时刻保持畅通。一些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都是由于公共空间及消防通道被杂物占用所致。
占用通道 危害安全
在公共空间堆积杂物,不仅阻碍疏散,更可能成为火势蔓延的“燃料”,延误救援,导致伤亡风险倍增。但是,纸箱、花盆、拖把、鞋架……将废品杂物随意堆积在楼梯间的情况并不少见,有不少家庭将公共空间变成了私人储物间。
记者走访发现,很多小区的公共空间都贴有宣传海报和警告标识,其中某小区张贴的“楼道消防管理制度”明确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但是楼道依旧堆放了诸多物品。
“很多邻居都觉得堆放杂物很危险,我们也经常向物业服务企业反映,他们有的时候会来清理,但是解决不了问题,清理过后没多久,楼道里就又会堆满杂物。”居民张女士抱怨道。
楼道堆放杂物的问题很难处理,小区消防通道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多个小区发现,在标注“消防通道禁停”黄色字体的消防通道上停放了不少私家车,消防通道堵塞情况较为严重。也有不少消防通道区域成为了电动自行车的集中停放场所,连行人都很难通过。
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人员无奈地说:“那些占用消防通道的小汽车还能联系到车主,有事的时候可以打电话叫他们来挪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停在那里,我们一点办法都没有,如果需要挪车,只能一辆一辆搬开,需要很长时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要求,消防车道净宽度、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虽然有明确的标准依据,但是在现实执行中却面临多种困难。
首先是取证难。楼道内堆放杂物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多为动态问题,需常态化巡查取证。其次是处罚难。一些居民对于清理公共空间和疏通消防通道的抵触情绪较高,认为是多此一举,也质疑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有处置权力。最后是联动难。各部门职责交叉,难以界定各自的管理范围,导致出现监管空白。
当然,现行处罚力度与潜在后果严重不匹配,违法成本过低也是导致楼道堆放杂物、占用消防通道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健全法规 依法定责
为了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各地加强法治建设,以立法方式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依法确定了管理措施,通过法治力量助力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切实打通“生命通道”。
河北省廊坊市本月开始施行《廊坊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
据介绍,为了解决管理范围不明确、存在监管空白问题,办法明确管理主体责任,着眼于消防车通道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落实联合管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将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纳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救援、公安、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管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车通道管理相关工作。
针对群众关注的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放置障碍物等问题,办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设置专门条款予以规范。办法要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及时消除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湖北省荆州市也已经开始施行《荆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其内容主要包括各方主体消防车通道规划、建设、维护、管理职责,具体管理措施,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施行,对解决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职责不明、管理真空、执法权限交叉、社会参与度不高等瓶颈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解决城市居住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通道问题,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制定并施行《中卫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车通道用途,或者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停靠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同时对违法行为明确罚则,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或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等车辆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
多方协同 综合治理
法规制度逐步健全,行政执法主体也已经明确,要彻底解决占用公共空间、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还需要在执行力度方面持续加强。对此,有专家建议构建“宣传—自治—执法”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
首先,要强化普法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基层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案例展播、消防演练等形式,让居民直观认识堵塞消防通道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
其次,完善自治规约,激活社区共治。仅仅依靠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劝阻,效果一直不够理想,应该激发居民自治的积极性,通过业主大会制定约束性规则,还可以设置相应的评选及奖励,培养良好的习惯。
最后,建立综合执法机制,打破多头管理。“明确执法主体,才能避免互相推诿。”相关负责人强调,街道办事处、消防、城管等部门需形成联动机制。可以试点“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模式,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检查,发现占用公共空间或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后及时上报,由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置,对于拒不整改者作出相应处罚。
专家表示,公共空间和消防通道被占、被堵,表面是杂物与车辆的争夺战,实则是公共安全意识与个体便利的博弈,更是基层治理能力的试金石。唯有法律“长牙”、执法“带电”、共治“凝心”,才能让“生命通道”真正畅通无阻。
友情链接
-
| 中国建筑
| 中国铁建
| 第一商用汽车
| 中国建造师网
| 数字化企业
| 中国交通新闻
| 中国项目招标
| 中国基础建设
| 建筑网
| 中国名企排行
| 山西建筑考试
| 中国城市网
| 中国建材市场网
| 中国工业新闻
| 综合节电
| 中国新闻网
| 工程建设
| 中国日报网
| 中国能源新闻
| 建材之家
| 城市交通网
| 中国工程网
| 中国港湾
| 中国路桥
| 全球贸易网
| 环保科技
| 国联资源网
| 绿建之窗
| 鲁班大学
| 一览路桥网
| 中国铁路
| 中国城镇
| 五展六会
| 新型建材
| 虫筑网
| 中国电建
| 建筑信息
| BICES 2025
| 冶金工业
| 中国交建
| 中国中铁
| 阿拉丁
| 河姆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