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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建设类企业各种信用保证金管理情况的通知


鲁建建函[2013]2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省厅决定调度各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对外地建设类企业各种信用保证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请各市将本地区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将附件中的表格填写完整后,于2013年8月26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处。
  书面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情况,包括收缴、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实施效果。
  二、各种信用保证金制度实施情况,包括向各类企业(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收取额度和依据,缴纳及返还方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联系人:常景国,电话:87087015
  邮箱:sdsgcc@126.com。

  附件: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情况调度表
  2、建设类企业信用保证金调度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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