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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多部门协同发力 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 时间:2026-05-12 10:05
- 来源:中国建设报
近年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聚焦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突出问题,坚持系统谋划、协同发力、分类施策、标本兼治,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全力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
部门协同联动
凝聚攻坚合力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牵头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联动多部门凝聚攻坚合力。14个市级部门联合发文厘清职责边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排查审核本行业相关建筑(场所)消防审验手续办理情况,督促问题项目整改;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核实问题项目规划手续,对免于办理规划手续的情形进行判定,对符合要求的依法出具规划认定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
同时,开发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违法违规专项治理系统,设置4大板块13个模块,构建业主自查填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自然资源部门产权确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协同闭环,实现对问题项目的穿透式管理。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建立涵区县行业主管、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分管领导在内的沟通群以及主办科室工作联络群,畅通信息互通、会商研判渠道,共同推动问题项目整改落地见效。
优化分类处置
严守合规底线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细化分类处置路径,确保专项治理有序推进、合法合规。
针对不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未办理消防审验手续且已投入使用、功能不变的建设工程,执行现行标准确有困难的,可按照不低于建设工程建成投用时的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整改后,再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
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函询自然资源部门核实问题项目规划手续,并将问题项目台账及时移交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依法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但未办理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移交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处置,待取得规划处置意见后再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
针对排查出的工程实体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提请区县人民政府会决出具允许主体建筑作为养老机构功能使用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此意见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
完善政策指引
规范工作流程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突出政策引领,细化工作标准,分行业开展政策宣贯,提升专项治理质效。会商市级部门明确“排查—审核—整改—办理—关停”五环节一体推进机制,将问题项目的推进工作状态、各环节完成时限及主要责任人等均纳入“一项一策”台账管理,打表推进,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联合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及问题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项治理政策宣贯会,通过政策文件解读、火灾案例警示、火调报告剖析,增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业主单位依法依规主动完善消防审验手续。
同时,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系统归集排查台账、整改资料、手续办结等档案资料,建立完整规范的专项治理档案体系,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可闭环。
夯实技术支撑
破解整改难题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立足行业实际需求,多措并举强化技术支撑,解决问题项目消防技术难题。
发布医疗、教育等7类建筑(场所)现行规范消防设计重点条文,梳理汇总不同时期、不同版本标准对各类建筑(场所)的消防设计硬要求,为问题项目设计出图、图审把关及现场整改提供清晰的技术遵循。
组织行业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设计图审人员和消防设计专家开展专项治理业务培训会,讲解设计审查工作要求和技术条文,统一设计审查尺度,提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开展“消防设计专家进基层服务行”活动,组织专家志愿者深入一线,通过实地踏勘、现场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为问题项目提供一对一精准指导,针对性提出优化建议措施,高效解决项目关键技术问题。
强化提示督导
压实各方责任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坚持以督促改、以导促行,建立全链条、多维度督导机制,切实压紧压实各方工作责任。
首先是健全提示督导机制,分类制发排查提示函、区县党委政府提示函、养老机构抄告提示函、督促移交处置提示函、提示民政部门督促养老机构整改函,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推动落实。
其次是严格责令限期整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所有问题项目发送《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项目,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提前会商研判,稳妥做好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依法启动执法关停程序。
最后是强化考核刚性约束,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的重点检查内容,通过季度明察暗访与年度考核巡查,确保专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健全长效机制
巩固治理成效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聚焦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控与长效治理,健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持续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建立问题项目信息日常通报协作机制,相关部门在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经营场所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情况的,要将问题项目信息抄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建立新办项目备案许可联动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将消防验收(备案)纳入办理相关备案许可的必要审查条件,若行业上位法未规定纳入的,要告知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消防验收(备案),防止新增违法违规项目。
建立审批项目信息共享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办结后十个工作日内,告知本级消防救援部门。
下一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将持续动态推进问题项目处置,建立事前预防、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从源头上解决消防审验问题,不断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崇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