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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为“生命通道”划定“法治红线”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救援车辆通行的“生命通道”,畅通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邯郸市消防车通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对消防车通道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为“生命通道”划定了“法治红线”。

  《条例》对消防车通道的定义作出明确,即满足消防救援车辆通行和作业要求,在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时供消防救援人员、车辆、装备通行的道路以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取水通道等。

  《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在消防车通道管理中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负责,需建立健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和考评体系。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车通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相关职责履行情况,依法查处、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和障碍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管理规定,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

  《条例》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分工。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确保市政工程满足大型消防车通行要求,严格控制停车场变更功能等;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审批户外大型广告牌设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建设工程消防相关工作中保障消防车通道符合标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维护管理;城市管理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查处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非机动车和杂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规范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查处占用消防车通道停车的违法行为等;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开展宣传培训。

  此外,《条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鼓励公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条例》的施行,将进一步提升邯郸市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为城市消防安全筑牢坚实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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