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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作业分级(6)

A.2.2从事室外作业的工种,应以最热季节晴天有太阳辐射时的测量值为分级依据。

A.2.3在生产正常和工作地点热源稳定时,同一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应测量三次,即工作开始后及结束前0.5h分别测1次,工作中测1次,取平均值。

A.2.4遇特殊生产工艺,工作地点热源不稳定时,可依据生产进程或具体情况,随时测量,同一测点连测三次,取平均值。

A.3测量地点及位置

A.3.1选择作业人员经常操作、停留或临时休息处。

A.3.2一般测量高度立位作业为1.5m高;坐位作业为1.1m高。如作业人员实际受热不均匀,应测踝部、腹和头部。立位时测量点离地高度分别为0.1m、l.1m和1.7m处;坐位时测量点离地高度分别0.1m、0.6m和1.1m处。计算WBGT指数的平均值,按式(A.3)计算: 

  (A.3)

A.3.3在生产环境热强度变化较大的工作场所,或者因生产需要作业人员在车间内不同工作地点操作,且接触热强度大小不一致时,应采用时间加权平均公式计算WBGT指数见式(A.4):

(A.4)

式中:

WBGT1-第1个工作地点实测WBGT,°C

WBGT2-第2个工作地点实测WBGT,°C

WBGTn-第n个工作地点实测WBGT,°C

t1、t2……tn-作业人员在第1,2,…,n个工作地点实际停留的时间,min。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接触高温作业时间测量与计算

B.1接触高温作业时间是指因生产需要,作业人员在一个工作日(8h),实际在热环境中操作、停留、短休的累计时间(min)。

B.2测箅方法是同一工种或生产岗位随机选择受测作业人员2〜3名,在正常生产状况下,跟班记录一个工作日作业人员实际接触高温作业的时间,连续记录3d,取平均值。

B.3如遇作业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需在不同岗位工作时,要分别测算在各岗位的实际接触高温作业时间,同时测量其岗位工作地点WBGT指数,以便按附录A中式(A.4)计算时间加权平均WBGT指数。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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