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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本报讯 为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在既有省级资金支持完成2万户功能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接续支持)试点外,预算资金内安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8万户以上。

  实施方案明确,聚焦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优先支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持续提高农房抗震防灾能力。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应保尽保。

  据悉,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用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的改造方式,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或采取聘请乡村建设工匠等方式建设,降低改造成本,指导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与农户签订协议。同时,加强资金保障和监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强化改造竣工验收,确保竣工一批、验收一批,把好质量安全关。在指导农户实施农房改造过程中,按照已确定的加固改造方案和新建要求标准进行施工。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竣工后30日内,由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有关部门,按照验收规范要求,组织乡镇、建设主体(农户)、施工单位(工匠)及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综合验收。

  (赵 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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